
周口网讯 (广电全媒体记者 刘勇)今年的高考已经结束,我市迎来了新一轮的资助贫困大学生工作。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今年相继出台了关于贫困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在团市委,记者了解到,团市委已连续多年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根据筹资标准,每名受助贫困大学新生将获得不低于3000元的资助。申请人包括,2016年参加我市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前三批(即本科提前批、一本、二本,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除外)的应届大学新生;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原则上在“周口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战青春建功行动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到所在学校填写《周口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申请表》,并注明家庭情况、资助理由等内容。经过学校、当地团委审核无异议后,同意资助。另外,学生还可以拿着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贫困证明、学校证明(若有低保的拿着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团委进行社会报名。
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以申请500元至1000元的入校路费。考入省内的贫困大学新生可以领取500元,考入省外的贫困大学新生可以领取1000元。
到了学校以后,通过大学新生绿色通道,还能在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一系列的助学款项。我市每名贫困大学生最高可申请8000元的助学贷款。
据了解,市教育局已对全市各高中学校详解了上述两项助学政策的具体申办流程。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新生可以直接在自己所在学校申请办理或咨询。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了帮助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圆大学梦,我市“金秋助学”活动再次全面启动。凡符合条件者可前往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申请资助。根据规定,参加2016年高考,并被国家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录取(军校、国防等除外)的,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资助,其中包括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且加入工会组织,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困难农民工家庭。据了解,即日起,符合受助条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到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助学救助登记表、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查询到网上录取信息,可先打印网上录取信息以作证明,待正式通知书收到后再复印补充上报)。”
经过走访调查、核实登记、公示等流程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将纳入“金秋助学”活动范围,并在大学即将开学之际,到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助学金。
|